陸配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到定居,一步一步走
大陸配偶來台走的是兩岸條例,和外籍配偶完全不同的一條路。每一步要什麼文件、等多久、在哪裡辦,這裡依主管機關公告整理。
大陸配偶來台,走的是另一套制度
大陸配偶適用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 和外籍配偶適用的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是兩套不同的制度。 拿外籍配偶的經驗來套,常會把文件準備錯、時間算錯。
整條路分成四個階段,順序不能跳:
- 團聚:結婚登記後以團聚事由入境,通常需要面談
- 依親居留:取得後依規定即可在台工作
- 長期居留:依親居留滿一定期間並符合居留天數等條件
- 定居:取得臺灣地區人民身分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
每個階段的具體年限與文件這幾年改過數次, 一律以內政部移民署的現行公告為準。 本站不介紹對象、不代辦,也不收取任何報酬。
四個階段裡,最常卡住的地方
條文寫得清楚的是「條件」,沒寫的是「什麼情況會被退件」。 以下是實務上最常出問題的幾個環節。
團聚:面談前的資料要對得起來
團聚入境通常要面談,問的是雙方認識經過、家庭狀況與生活細節, 重點是兩人的說法一致而且符合實際。 準備方向是把彼此的事情真的弄清楚,不是背稿——被追問時,背過的答案最容易露餡。 相關說明整理在婚姻與家庭。
依親居留:工作可以做,但要留意居留效期
取得依親居留後依規定即可在台工作,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。 真正容易疏忽的是效期展延:逾期會影響後續階段的年限計算, 而年限一旦中斷,前面累積的時間可能要重算。
長期居留與定居:出境天數會被計算
長期居留與定居都有居留期間與在台天數的要求, 返鄉探親、工作外派這類情況會直接影響計算。 要出境較長時間之前,先確認會不會影響下一階段的資格, 比事後補救容易得多。各項年限與計算方式這幾年改過數次, 一律以內政部移民署的現行公告為準。
戶籍與身分證:定居之後才辦
定居核准後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,取得國民身分證。 這一步完成之前,健保、就學、金融開戶適用的規定與本國人不同, 容易在臨櫃時才發現,建議提前確認。 各階段的條件整理在居留與定居。
本站整理的是公開的法規與實務資訊, 不介紹對象、不代辦、不收取任何報酬。 個案認定請以主管機關的函釋與承辦單位的說明為準。
常見問題
這幾題是陸配家庭最常卡住的地方。
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的居留流程一樣嗎?
不一樣。大陸配偶適用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外籍配偶適用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,是兩套不同的制度。大陸配偶的路徑是團聚、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、定居四個階段,每一階段的條件與年限都不同。拿外籍配偶的經驗來套,常會把文件準備錯、時間算錯。
團聚面談要注意什麼?
面談是在確認婚姻的真實性。常見的卡關原因通常不是婚姻不真實,而是雙方對彼此的基本資料、相識經過、生活安排回答不一致。那些細節平常不會特別去對,面談時才發現兩個人記得不一樣。面談的時間、地點與通知方式以內政部移民署安排為準。
取得依親居留之後可以工作嗎?
可以。取得依親居留之後,依規定即可在台工作。若雇主不確定,可以請他向勞動部確認。實際的適用條件以主管機關現行規定為準。
居留期間回大陸探親,會影響年限嗎?
可能會,這是最常出事的地方。長期居留與定居都有居留天數的要求,出境的天數會影響年限計算。有些家庭回去住了一段時間,回來才發現年限要重算。出境前先向內政部移民署確認這趟行程的影響,不要等回來才問。
從來台到拿到身分證要多久?可以加快嗎?
每個階段都有法定的年限,而且這幾年修法改過數次,確切的年限請以內政部移民署的現行公告為準。時間不到就是不到,沒有任何管道可以縮短。若有人表示能「加速」「包辦」或「有關係」,那是詐騙,而且被騙的錢通常要不回來。
遇到家庭問題或證件被扣留,可以找誰?
各縣市都設有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,提供家庭關係與生活適應的協助。另有 1990 外來人士在台生活諮詢服務熱線。若已經涉及人身安全或證件被他人扣留,請直接撥 113 保護專線(24 小時),不要等。
大陸配偶取得居留證後可以工作嗎?
可以。取得依親居留後,依規定即可在台工作,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,也不需要雇主代為申請,這一點和一般外籍勞工不同。實務上仍有雇主誤以為要辦許可,遇到時可以直接說明。實際權利範圍以居留證核准內容與主管機關現行規定為準。
出境太久會影響長期居留或定居嗎?
會。長期居留與定居都有居留期間與在台天數的要求,返鄉探親、工作外派這類長時間出境會列入計算,嚴重時等於前面累積的時間要重算。計畫長時間離台之前,先確認會不會影響下一階段的資格,比事後補救容易得多。實際計算方式以內政部移民署的現行公告為準。
定居核准之後還要辦什麼?
定居核准後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,才取得國民身分證。在這一步完成之前,健保投保身分、就學與金融開戶適用的規定與本國人不同,常常是臨櫃時才發現,建議提前確認。
本站可以幫忙代辦或介紹對象嗎?
不行,本站也不做這件事。跨國婚姻媒合在台灣是許可制,依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規定不得為營業項目,只有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的非營利法人可以從事。本站整理的是公開的法規與實務資訊,不介紹對象、不代辦、不收取任何報酬。
團聚階段就可以在台灣工作嗎?
不行。團聚是入境事由,工作權要到取得依親居留之後才有。這個順序常被弄錯,導致在團聚期間就先答應了工作,結果既沒辦法報到、又可能影響後續申請。各階段可以做什麼,以內政部移民署的現行規定為準。
面談沒有通過,還有機會嗎?
有。面談未通過可以依規定申請複審或重新提出申請,重點是先弄清楚不通過的理由:是資料不一致、文件不足,還是雙方對彼此的了解真的不夠。沒有針對原因處理就再送一次,結果通常一樣。救濟方式與期限以主管機關的通知內容為準。